海思科制藥(眉山)有限公司201車間合成室五升級改造工程現已具備采購條件,現對該項目工程進行公開采購,特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1、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
(1)建設地點:四川省眉山市經濟開發區東區順江大道南段53號 028-38498358。
(2)工程范圍:201車間合成室五現有鋼平臺、設備設施拆除,新鋼平臺、設備安裝,物料、公用管道系統安裝,自控系統儀表安裝以及輔助設施安裝。
(3)計劃工期:預計90天。
(4)采購范圍:按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單、工程改造URS、施工圖紙及需求進行施工。
2、供應商資格要求
(1)本次采購要求供應商須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,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,并在人員、設備、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。
(2)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參與且不接受掛靠。
(3)采購報名截止時間:至采購公告網上公布之日起7日內截止。
3、本項目采用資格預審,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,對通過資格審查的施工單位以電子郵件的形式發出供應商文件。
4、報名需提交資料:
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、法定代表人及授權委托人身份證明、企業營業執照、資質證書、企業近2年財務審計報告、近半年社保繳納明細、業績證明材料(合同和驗收報告)、《采購報名單位信息表》見附件,以上資料均為掃描件加蓋公章。
5、報名方式:
請將相關報名資料發送到電子郵箱:lilei1@haisco.com,并抄送wusiyu1@haisco.com。
6、采購保證金
(1)采購保證金金額:人民幣貳萬元整(通過資格預審后24小時內需將采購保證金以公對公銀行轉賬的方式匯入甲方指定賬戶;采購人與中選人簽訂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未中選單位采購保證金,中選單位采購保證金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)。
(2)采購保證金繳納方式:公對公銀行轉賬。
(3)以下情形投采購證金不予退還:
1)在提交采購文件截止時間后到采購文件規定的競聘有效期終止前,供應商撤回、補充、修改、替代供應商文件的;
2)未按甲方通知的采購日期參與采購會的;
3)中選通知書發出后,中選人放棄中選項目的,無正當理由不與采購人簽訂合同的,不按采購文件、供應商文件和中選通知書要求與采購人簽訂合同的,在簽訂合同時向采購人提出附加條件或更改合同實質性內容的,或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約保證金的;
4)供應商在采購過程中被查實有串通采購人、弄虛作假、掛靠等違法違紀行為的;
5)供應商有違約違規行為或被投訴、舉報的,在調查處理期間,保證金暫不退還,待調查處理結束后按有關規定處理;
6)法律法規規定不予退還的其他情形。
7、本工程評選辦法:綜合評估法、合理低價中選。
8、采購時間:按甲方通知時間為準。
9、采購地點:四川省眉山市經濟開發區東區順江大道南段53號。
10、采購人及聯系方式
采購人:海思科制藥(眉山)有限公司
聯系人:李磊(電話:19938616167,郵箱:lilei1@haisco.com)
監督人:吳思鈺(電話:028-67258805,郵箱: wusiyu1@haisco.com)
海思科制藥(眉山)有限公司
2024年05月09日